天津港“8.12”爆炸事發地700噸有毒害性的氰化鈉,其中有320.6噸未能回收。由于事故殘留的化學品與產生的污染物復雜多樣,有關部門仍需繼續開展事故中心區環境調查與區域環境風險評估。
2016年2月5日下午,國家安監總局官方網站發布了天津港“8.12”爆炸事故調查報告,該報告認定,事發地700噸有毒害性的氰化鈉,其中有320.6噸未得以回收。
報告指出,未回收的320.6噸氰化鈉,其中有39%已在水體中得到有效處置或降解,另有58%在爆炸中分解或在大氣、土壤環境中氣化、氧化分解、降解。
但報告也指出,由于事故殘留的化學品與產生的污染物復雜多樣,有關部門仍需繼續開展事故中心區環境調查與區域環境風險評估。同時,有關部門還將制定、實施不同區域、不同環境介質的風險管控目標,以及相應的污染防控與環境修復方案和措施,并將開展長期環境健康風險調查與研究,重點對事故中心區工作人員與住院人員開展健康體檢和疾病篩查,監測、判斷本次事故對人群健康的潛在風險與損害。
報告顯示,事故中心區范圍是此次事故中受損最嚴重的區域,該區域東至躍進路、西至海濱高速、南至順安倉儲有限公司、北至吉運三道,面積約為54萬平方米,都將重點進行環境風險評估。
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下稱瑞海公司)發生爆炸事故前,堆場內存放了大量?;?,且大多都具毒害等危害特性。
據瑞海公司改造?;芳b箱堆場項目做的安全評估報告(備案稿)(下稱安評報告)數據統計分析,該公司被安評機構認定構成危險貨物一級重大危險源。
安評報告列明瑞海公司可同時存放各類?;返闹亓恐?,氰化鈉最大儲存量為16噸,硝酸鉀和硝酸銨最大儲存量都是25噸。如果單類危化品存儲量超出這些范圍,其危險源等級指數將繼續增加。
分析報告數據可見,瑞海公司在列明允許存放的?;分?,單類最大儲存重量都沒有超過26噸。但在瑞海公司的實際操作中,其混存亂放?;返冗`規操作問題被安評報告多處提及。
爆炸發生后的8月20日下午,環保部應急中心主任田為勇發布環境監測總體情況消息時就指出,警戒區以內的26個監測點位中有19個都檢出氰化物,其中8個點位超標,最大值超過國家標準356倍。
事故發生后,現場噴灑大量雙氧水等氧化劑,極大地促進了氰化鈉的快速氧化分解。但是,截至2015年10月31日,事故中心區土壤中仍殘留約3%不同形態的氰化鈉,以及少量不易降解、具有生物蓄積性和慢性毒性的化學品與二次污染物。
調查報告指出,該次事故未見因環境污染導致的人員中毒與死亡的情況,住院病例中雖有17人出現因吸入粉塵和污染物引起的吸入性肺炎癥狀,但無實質損傷,愈后良好;距爆炸中心周邊約3公里范圍外的人群,短時間暴露于大氣環境污染造成不可逆或嚴重健康影響的風險極低;未采取完善防護措施進入事故中心區的暴露人群健康可能會受到影響。
來源:北極星電力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