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側的增量改革
首先,我們把電力行業分為三段,發電側、電網環節和售電側。先來談發電側的增量改革,如果像課題報告中所說的用技術分析,必須得先理解哪些問題在定性上已經解決,才能在其基礎上進行量化分析。另外,如果發電側都是自由競爭主體,那就不需要我們操心去對其量化分析了。所以,現在重要的是解決定價問題,解決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問題。
電網環節的增量改革
其次,電網環節和售電側這兩個環節還未開始改革,對于電網這個中間環節,我的觀點是“放開兩邊,管住中間”。所謂放開兩邊,一方面發電側這端已經成熟,現在爭論的是發售兩頭能否直接對接。這就在于電網企業能否有這樣的覺悟,在革命革到自己頭上時能否勇敢邁出去,要認識到電網企業對電價存在經濟壟斷,電改要推進就須打破這種經濟壟斷。如果這個定性問題不解決,增量改革還怎么繼續呢。只有調整電網企業統購包銷的模式,讓發電和售電兩頭直接見面,成為競爭主體,電網企業從中收過網費,改革才能向前推進。
中國市場化改革從1979年開始算起,已有三十多年歷史,其中電力改革已經推進了十八年。如果說,到現在改革還一點都未曾觸動既得利益是不切實際的。有個觀點是這樣說的,增量改革理論就是在不傷害既得利益的前提下,增加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在壟斷行業的改革上,鐵路行業是網運分離,電力改革已經完成了網廠分離,下一步的改革重點就在于后兩段,其中一段必然會觸動到既得利益,這是不可避免的,而另外一段是觸動和不觸動的兼顧。我提過不能簡單地拆分電網,也不能簡單地輸配分開。
未來只有中間的電網環節需要監管,這個環節的價格不是由競爭形成的。電力行業之所以分為三段,就說明了不是整個電力行業都是壟斷行業,現在發電側已經不是壟斷性質的了。過去電力界人士不接受這一點,我調研了電力公司的部門領導,當時他們認為電力行業就是做發電,接受不了不做發電這一局面。而現在要認清,只有電網這一環節才是具自然壟斷性質,才是電力的核心,而發電側是可以放開的。這一步走出去之后,下一步再把售電側放開,這兩頭都不是壟斷性質的。現在唯一的問題就是輸配的問題,要承認電網是壟斷性質的,而且是自然壟斷。長期以來,我們沒有認清壟斷的性質,實際上,壟斷可分為經濟壟斷、自然壟斷和行政壟斷。
我歸納認為,最壞的壟斷是行政壟斷,最好的壟斷是自然壟斷。電網環節的壟斷是自然壟斷,是符合基本經濟規律的,因為成本、規模、安全等因素決定了并不是所有的主體都可以拉電網。中國現在的問題不是出在電網環節的自然壟斷,而是出在政府部門的行政壟斷上。政府部門的行政壟斷審批了價格,但每次反壟斷的目標都是直指央企,這不公平,因為沒有一家央企在價格上有話語權。因此在這種背景下,央企在背負壟斷腐敗這口黑鍋的同時,實際上并不能通過直接定價來攫取壟斷利潤。
既然電力發輸配售的中間環節是自然壟斷,不屬于競爭環節,那么它的價格應該如何制定就是關鍵。解決價格的形成機制后,才是輸配的分開。因為如果國家電網公司不再經營統購包銷模式,而是收過網費,那么利潤的核定及成本的核算就很關鍵。這里要提出成本加利潤的定價模式,該模式下一方面成本的核算要合理推進,另一方面要基于一定的利潤分成比例,二者相加即是每千瓦時電的收費標準。但是,電網環節具體的定價是不能由電網企業確定的,也不能簡單地由審批決定,也不是監管部門的職責,我認為應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聽證會,規劃預測重要行業的價格。也只有這樣,電網公司才能上市,而且其運營穩定的特性才能讓電網公司成為最好的概念股。
售電側的增量改革
在增量改革上,當前可著手售電側的改革。售電側的改革即培育售電主體,建立電力交易所。當然中國電力改革走到今天是成功的,國家電力公司成立這十年,是中國電力發展最好的十年,它并沒有用美國模式和英國模式推進改革。但若要實現電改的順利推進,當前須繼續進行增量改革,而當前最有效的就是售電側,這是因為一方面售電側屬于競爭領域,另一方面售電側的主體目前還沒成型,因而售電側的增量改革不會觸及任何人的利益,而且也是當前電網企業不得不改革的前提下,最好的選擇。電網企業的員工都可以成立售電公司,并由國家能源局以牌照形式給予售電公司成立資格,像證監會培養證券公司那樣培育售電主體。
深化售電側改革,除了要培育售電公司,還應借鑒德國、美國等發達國家的經驗,建立電力交易所。通過電力交易所,解決電力預測的問題。電力預測無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官員拍腦袋決定,它實際上是一個市場化的概念。我承擔了國家的《期貨法》、《國有資產法》、《證券法》、《基金法》的起草制定工作,但是直到今天《電力法》還沒有修訂,讓國家發展改革委主導的《電力法》修訂肯定難產。
在《期貨法》制定過程中,還提到過電力的遠期現貨和期貨能否上線的問題,這幾個概念決定了電力預測能否成功。現在的問題是,當前國內沒有人管電力規劃和預測,都在搞審批,所以電力多了少了永遠解決不了。沒人管一方面是缺人管,另一方面是有人管也沒這心思。因此,須將電力預測交給市場,明確市場化方向。當售電側的主體建立起后,增量的很多東西自己就能預測了。
我一直在提,電力交易所的偉大之處在于引進了金融的概念,能夠預測不同季節不同時點的電價。不否認很多人會做套利,但是如果有大量的電力企業能在這里進行套保,就能控制風險,預測電力價格。所以我認為當務之急是在售電側進行電力改革,把私人售電公司和電力交易所培育起來。
綜上,下一步改革有兩大難點,其一在于國家發展改革委,其二在于電網企業。一方面,須將國家發展改革委改為國家發展規劃署,使其把精力放在規劃上而不是審批上;另一方面調整電網企業統購包銷模式,改為收取過網費的模式。只有解決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的行政壟斷和電網企業的經濟壟斷,真正放開兩頭,讓發電側和售電側兩頭對接,電改才能順利推進。
電力改革展望
現在中國民營企業根本不敢投資發電領域,因為在煤炭可以漲但電力價格不能漲的形勢下,誰還會在發電領域堅守,最后留在發電側的只能是國有企業。因而當前國有企業占領全部發電領域的局面,不是因為發電領域沒放開,而是這一領域的收入沒有保證。因此,電價市場化改革必須盡快推進,要看到的是,在新加坡、印度尼西亞的投資發電,電價都是隨行就市。
總而言之,應明確改革的正確步驟,穩步推進增量改革,在售電側成立私人售電公司和電力交易所。但是這一刀切在哪,售電環節上有沒有帶小區的配電,這一點上爭論比較大。我接觸的幾個民營公司表示,供電局、配電系統可以把這一刀切在院外頭,這里面就有很多生意可做。也有人持不同觀點,供電局這一刀要一直切到小區門口。
在售電環節的改革會更符合增量改革的理念。因為是新生事物,電力交易所的成立不會觸動現有利益,而成立私人售電公司是改革的大勢所趨。應該說,無論是國家發展改革委,還是電網企業都應認清這一點。此外,電網企業在大用戶和供電商間收過網費,其取得的利益未必會比現在差。若電網企業能向城市網絡供應商方向發展,向水網、氣網、互聯網擴展,今后再搞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相結合并上市就不會被人指責。
文章來源:北極星電力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