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力體制改革不斷推進的當下,如何進一步深化改革非常重要。由于中間環節的“大網”由國家發改委監管,各個省份則實施省級試點,推進建設和監管省級市場,這容易出現市場串謀的問題。有串謀的市場還不如壟斷,還不如不改革,而建立區域電力市場將使串謀問題得到緩解。為此,建議出臺新的電改配套文件監管準則,確認新的監管機構、監管辦法,研究有效的監管方式,由監管方維持電力市場秩序;還要防止監管者濫用權力,讓監管的中央和地方權力分開,政策制定和監管實施分離。當然,也可以通過對市場份額監管和行為監管來解決市場串謀問題。比如,事前規定在配售電領域高于20%市場份額必須出售資產等。
文章來源:國際經濟門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