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是技術較為成熟,可以大規模發展的清潔能源。2006年后,我國風電市場迅速擴大,并帶動了國內風電制造業的成長與成熟。2012年我國已成為世界最大的風電市場國,技術水平和制造業規模亦排名前列。但在近幾年風電市場高歌猛進的同時,并網消納瓶頸凸顯,制造業競爭加劇,風電發展進入關鍵時期,未來保障市場和產業規模持續發展,需要在技術和產業升級、政策和機制建設等方面的創新。
風電市場集中和分散開發并重
2012年我國風電新增和累計裝機容量繼續保持世界第一,但增速下降,新增并網裝機容量為1483萬千瓦,低于2011年的1653萬千瓦,仍領先于美國的1300萬千瓦,占世界新增風電裝機容量的三分之一,表明我國風電市場進入穩步發展階段。隨著我國風電規模化發展,“三北”和沿海已規劃的千萬千瓦風電大基地開發已初具規模。風電在多個省區已成為僅次于火電的第二大電源。
我國風電發展的另一特點是,從建設大基地轉變為集中開發和分散發展并重。在加快大型風電基地建設的同時,重視距離負荷中心近、電網條件好的中東部風能資源較為豐富地區的風電規模化發展,并且積極推動分散風能資源開發利用,鼓勵接入配電網的小規模風電項目建設,使風電開發建設更具合理性,也減輕了對大型電網建設的壓力,具體轉變和布局直接反映在三批擬核準風電項目計劃安排上。在2011年公布的第一批擬核準風電項目計劃安排中,擬核準風電項目仍主要在“三北”大型風電基地。而在2013年公布的第三批核準計劃安排中,云南、山西、新疆、甘肅、山東、廣東、陜西、江蘇、河北、寧夏、貴州、福建等11省區均超過100萬千瓦,風電基地之外的擬核準項目規模在1950萬千瓦左右,占總量的2/3。
風電設備制造業身處調整期
由于國內風電市場2010年-2012年連續三年持續保持在年新增1300-1700萬千瓦的水平,而國內風電設備產能同期速擴張,造成較大地產能過剩壓力,制造業的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一些大型的龍頭企業在2012年出現了虧損,部分市場份額小的企業開始轉移或退出風電市場,風電設備制造業進入調整期。制造業競爭又推動風電投資進一步下降,2012年部分“三北”地區的風電項目建設成本已經降低到8000元/千瓦以內,東中部較為分散的風電項目建設成本也普遍降在1萬元/千瓦以內。
2012年我國風電設備制造業集中度雖有所下降,但仍然較高,排名前20的企業占據國內98%的市場份額,國內品牌風機制造企業的市場份額保持穩定,金風、聯合動力、華銳、明陽、湘電等內資風電整機企業占國內市場份額的60%,并在歐洲、非洲、美洲等海外市場開拓方面取得突破,合同額超過20萬千瓦,當年出口容量43萬千瓦,累計出口容量70萬千瓦,國內風電整機設備在走向海外市場方面取得明顯的突破。
隨著風電設備制造競爭加劇,眾多風電企業繼續將研發重點放在大型和海上風電裝備上。湘電、華銳、海裝等企業5兆瓦風機已吊裝運行,關鍵零部件也具備量產能力。華銳、聯合動力等5兆瓦以上風機也完成吊裝,部分國內企業開始投入研制10兆瓦大型海上風電機組。風電裝備技術繼續升級。
風電管理等政策精細化和系統化
2012年國家頒布了《可再生能源十二五發展規劃》以及風電專項規劃,相關風電產業政策也在不斷完善。隨著我國風電開發規模的擴大,一些地區出現了風電盲目建設的問題,為了加強對風電場建設規劃的管理,緩解風電場建設規劃與電網建設規劃不協調的矛盾,2011年開始國家能源局對5萬千瓦以下風電場的核準工作進行了調整,采用地方核準但需要國家能源局核準年度計劃的模式。在2011年8月、2012年3月、2013年3月,國家能源局先后公布三批擬核準風電項目計劃安排,擬核準項目規模均在2800萬千瓦左右。擬核準指標分解到各省,未列入計劃中的項目地方不得核準,不能并網,也不享受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風電消納和接入條件成為項目核準的重要考慮因素。
此外,為規范風電開發建設,提高風電場運行管理水平,有關政府部門先后頒布了《風電功率預報與電網協調發展運行實施細則(試行)》、《規范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有關要求》、《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指導意見》、《風電場工程竣工驗收管理暫行辦法和風電場項目后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做好風電并網和消納相關工作》等政策性文件,表明國家對風電產業逐步轉為更為科學的精細化的系統性的管理模式。
解決并網和消納問題需要系統性方案
隨著風電發展規模以及風電在北部地區的集中建設,我國風電并網和消納問題凸顯,已成為近期影響風電發展的最主要瓶頸。2011年及之前,我國風電開發的重點在大型風電基地建設,部分地區風電裝機比例超過20%,加上這些地區電力負荷相對較小,電源裝機過剩,外送通道有限,導致2012年風電棄風達到200億千瓦時。限制出力最嚴重的地區集中在“三北”地區,內蒙古、遼寧、吉林和黑龍江四個省區限電量占全國限電量的一半。2012年全國風電的平均利用小時數為僅為1890,較2011年平均利用小時數1920降低約30小時。過高的限制出力比例不但直接影響風電開發企業的利益,從宏觀經濟角度造成了投資浪費,還將使實現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的難度更為艱巨。
風電并網和消納難題直接原因是風電與其他電源以及電網之間的規劃銜接、建設布局和協調發展問題。解決方案應是一個系統工程,使電力系統為風電提供不斷增長的接納空間。在當前限電嚴重的困境下,首先應盡可能擴大當地風電消納容量,如考慮采取清潔能源供熱、合理管理和協調風電與火電的運行、推動當地產業發展從而增加電力負荷需求等,同時做好電網規劃,綜合考慮“三北”地區的火電、風電等電源的發展和對電網的需求,盡早決策“三北”地區電源基地外送電網通道規劃和建設。
從長遠考慮,能源和電力體制上的創新是必須的,現存能源和電力體制是適應以化石能源為主的能源系統而建立的,沒有考慮風電的間歇性電源的特點和可能的發展規模。未來風電的大規模發展,如達到數億千瓦的裝機,一方面需要風電自身通過技術進步和升級,不斷適應能源系統和電力系統的要求,更為重要的是,需要對現有的能源系統、電力系統在技術、管理和機制上的多種創新,如,重新調整定價機制,調整電力系統運行方式、管理體制,調整壟斷企業的責任、權力和義務等,增加能源和電力市場監管內容和調整機制等,真正建立技術、管理和機制方面靈活的能源和電力系統。
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是發展的根本
近兩年全球風電市場競爭激烈,風電設備制造業貿易紛爭形勢嚴峻,美國已對我國風電塔筒開征反傾銷和反補貼稅。產業競爭日趨激烈激發了全球風電領域技術的不斷創新,設計的領域從全新的風機設計到主要零部件的革新和智能系統升級。
我國已成為風電設備和零部件制造業大國,憑借價格等優勢,整機設備出口規模也在逐步上升,但在產能過剩,出口難度增大、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對于國內風電設備制造業,產品的技術水平、設備質量和服務成為市場競爭的關鍵因素。目前,風電制造業處于整合和調整期階段,這一階段正應是企業進行技術創新,不斷推動技術進步的關鍵期,政府應根據風電產業發展情況,出臺和更新有關標準,引導產業整合,采取差異性措施,鼓勵注重長期積累和技術研發、注重產品質量和服務的優勢企業發展。
更為重要的是,政府對于技術和產業創新中的關鍵性、基礎性技術,應集中和加大投入。如目前我國有近十家企業致力于5兆瓦以上的主要針對海上應用的大型風機的研制,并已建設或正在建設超大型風機的試驗平臺,投入大、難度高,風險多,重復浪費。因此,政府應整合力量,重點支持關鍵的基礎性技術以及服務于產業化的試驗平臺建設,為風電產業整體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打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