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近日下發的《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2017年可再生能源電力受限嚴重地區棄水棄風棄光狀況要實現明顯緩解,確保棄水棄風棄光電量和限電比例逐年下降,到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
《方案》要求,具備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市場空間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尤其是特高壓輸電通道能力積極接納區外輸入可再生能源電力,主動壓減本地區燃煤發電,為擴大可再生能源利用騰出市場空間。同時,把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與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有序發展有機結合,可再生能源棄電嚴重地區要切實完成2017年淘汰、停建、緩建煤電任務,確保2020年全國投產煤電裝機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
《方案》提出,將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落實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制度,推進可再生能源電力參與市場化交易。充分挖掘跨省跨區輸電通道的輸送能力,將送端地區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與受端地區壓減燃煤消費相銜接,擴大跨省跨區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現貨交易。
《方案》還明確,按照經濟技術合理原則,“十三五”期間開工抽水蓄能電站共計約6000萬千瓦,其中“三北”地區約2800萬千瓦。在華北、華東、南方等地區建設一批天然氣調峰電站,新增裝機500萬千瓦以上。
在電力市場建設方面,《方案》提出,圍繞日內分時電價形成機制,啟動南方(以廣東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東、福建、四川、甘肅等第一批電力現貨市場試點,逐步構建中長期交易與現貨市場相結合的電力市場體系。
《方案》確定,將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激勵機制,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形成機制。充分銜接發用電計劃有序放開與可再生能源發電保障性收購機制,有序放開省級區域內發用電計劃及用戶和售電企業的省外購電權,組織電力企業拓展合同電量轉讓交易,豐富電力市場建設過渡階段的交易品種。
分析機構認為,《方案》的出臺有望從多個角度進一步降低新能源限電率,從而提升下游運營企業的盈利能力。
此外,機構指出,分布式市場交易試點或是近期較強的催化劑。根據能源局出臺的《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過網費暫按電力用戶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公共網絡輸配電價扣減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所涉最高電壓等級的輸配電價,即若兩者在同一電價等級,過網費低廉甚至可為零。即使在補貼電價降低10%~20%的情況下,市場電價格在支付過網費后仍大幅高于當前標桿電價,風電分散式的經濟性凸顯帶來投資需求。
文章來源:中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