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聚焦”獲悉,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積極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 進一步完善交易機制的通知》,從發、用電兩側如何參與市場交易提出了明確的指導意見,發電側實現機組類型全覆蓋,用戶側放開到公共服務行業,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但全文對售電主體購、售電功能似乎有弱化,更多的鼓勵售電主體靠提供增值服務參與競爭,只有極少的篇幅提到了售電主體要代理中小用戶參與交易,幫助用戶了解用電曲線。通知中規定年用電量超過500萬千瓦時以上的用戶就可以發電企業開展電力直接交易,應該是更多的鼓勵大中型用戶參與直接交易,售電公司未來主要通過代理中小用戶參與市場交易,為電力用戶提供增值服務來提升競爭力,而不是靠代理電量多少取勝。
《通知》總體思路:繼續放開發用電計劃,明確各類發電企業參與市場交易的比例,取消市場主體參與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的限制,鼓勵跨省區點對網、點對點直接交易,建立清潔能源配額制,地方政府承擔配額制落實主體責任。
發電側:
煤電機組:明確(中發〔2015〕9號)文件頒布實施后核準的煤電機組,原則上不再安排發電計劃。
水電機組:明確水電參與市場交易的前提是妥善處理電價交叉補貼。在消納不受限地區,根據水電站多年平均或上年實際發電能力安排優先發電計劃;水電比重大或消納受限地區,根據實際情況有序放開水電。
風電、光伏:規劃內的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在保障利用小時數之外參與直接交易。
燃煤自備電廠:燃煤自備電廠成為合格市場主體后,自發自用以外電量按交易規則參與交易。在保障優先發電計劃外,鼓勵核電機組通過參與交易實現多發。
核電機組:穩妥有序推進核電機組進入市場,在保障優先發電計劃外,鼓勵核電機組通過參與交易實現多發。
分布式發電:有序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工作,參與交易的應科學合理確定配電電價
用電側:
電壓等級:符合條件的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用戶均可參與交易。
電量規模:年用電量超過500萬千瓦時以上的用戶與發電企業開展電力直接交易。
電量全放開:2018年放開煤炭、鋼鐵、有色、建材等4個行業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全電量參與交易,并承擔清潔能源配額。
電壓等級全放開:高新技術、互聯網、大數據、高端制造業等高附加值的新興產業以及各地明確的優勢特色行業、技術含量高的企業參與交易,可不受電壓等級及用電量限制。
園區整體交易:在園區內完成電能信息采集的基礎上,可以園區為單位,成立售電公司,整體參與市場化交易。
公共服務業放開:穩妥放開鐵路、機場、市政照明、供水、供氣、供 熱 等公共服務行業企業參與交易。
文章來源:北極星電力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