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公布《關于深化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強調進一步發揮市場決定價格的作用,建立完善現貨交易機制。
《意見》提出有序引導用電側參與現貨市場報價,根據市場發育程度、市場主體成熟度和計量設施情況,電力現貨市場中,可采用發電側單邊申報量價的方式,采用負荷預測曲線作為需求,用電側作為市場價格接受者;根據各電力現貨試點地區的電網結構和阻塞情況,可選擇采用節點邊際電價、分區邊際電價和系統邊際電價等價格機制。相比于過去的“計劃電”,現貨市場更能反映不同時段、不同地點的邊際發電成本和電力供需,從而更好地發現電力價格。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的初衷,是讓電力充分發揮其商品屬性,通過供需來發現價格,核心是為了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
《意見》充分考慮了新能源的消納問題,提出非水可再生能源相應優先發電量應覆蓋保障利用小時數;要求各電力現貨試點地區應設立明確時間表,選擇清潔能源以報量報價方式,或報量不報價方式參與電力現貨市場,實現清潔能源優先消納;市場建設初期,保障利用小時數以內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可采用報量不報價方式參與電力現貨市場。
文章來源:鳳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