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體制改革的市場化方向,決定了電力市場建設是本輪電改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改革近5年以來出臺的配套文件,以及針對改革具體實踐提出的諸如輸配電價定價、電力交易規則制定、售電側改革、現貨市場試點等一系列指導意見,幾乎涉及的都是電力市場建設的問題,而涉及體制的改革除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有關意見外,基本上還未看到其它文件。電力市場建設受到主管部門高度重視,也成功吸引了民眾的注意力,以至于很多人產生了錯覺,以為電力體制改革就是電力市場建設,兩者之間可以劃等號,其實這是不對的。
(1)電力市場建設并非電力體制改革的全部內容。電力體制改革這一概念實際上有狹義和廣義之分,前者僅指體制方面的改革,后者則包含電力市場建設,在認識上將體制改革與市場建設區分開來,是非常必要的。中央《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既提出了電力市場建設的任務,也提出了體制改革的要求。盡管9號文對體制改革的任務著墨不多,但這并不代表體制改革可有可無。恰恰相反,從9號文確定的總體思路、改革的重點和路徑看,體制改革的任務不僅是明確的,而且被放到了具有決定性意義的重要位置上。
(2)體制改革和市場建設各自要解決的主要矛盾不同。本輪電改的基本思路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顯然,中間能不能管住管好,是體制改革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放開后的兩頭能不能實現公平有效競爭,則是市場建設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從一個更高的視角看,體制改革的任務主要是對生產關系進行調整,而市場建設的任務則主要是為電力這一特殊商品設計交易方案和建立相關機制。
(3)體制改革與市場建設的關系類似樓房基礎與樓體的關系。建設電力市場意味著要打破市場壟斷和市場壁壘,開放電網,培育多元主體,實現從“獨買獨賣”到公平有效競爭的轉變,如果一直保持發、輸、配、售電垂直一體化的壟斷體制,電力市場的建設將無從談起。而且如果在市場中允許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主體存在,市場競爭的公平性也無法得到保障。所以沒有體制改革,或者體制改革不到位,電力市場的建設都是搞不好的。體制改革與市場建設,前者為后者奠定基礎和創造條件,前者具有戰略性特征,后者具有戰術性特征。
電力市場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加上我國電力行業雙軌制狀況一時難以改變,決定了它的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經歷一個從簡單到復雜,從局部到全局,從不完善到完善的較長過程(其實世界各國電力市場的建設情況也基本如此)??梢钥隙?,電力市場的建設不可能先于電力體制改革的完成而完成,因此不能用對電力市場建設的評價替代對電力體制改革的評價。
文章來源:北極星電力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