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復函,同意寧夏寧東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繼2016年公布的105個首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后,寧東成為我國第106個開展增量配電業務的改革試點地區。
根據《關于規范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通知》,寧東地區將按照五項基本要求,有序推進試點有關工作,充分發揮試點的示范帶動作用。一是按照規范試點條件,搞好項目核準,依法對項目建設和運行加強監管。二是堅持公平開放,不得指定投資主體,鼓勵多元化市場競爭。三是明確供電責任,確保供電安全,避免重復建設、防止交叉供電。四是規范配電網運營,平等履行社會責任,不符合條件的主體不得參與試點相關業務及補貼優惠。五是加強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在試點基礎上加快推廣。
文章來源:中國電力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