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置于宏觀層面,其階段性成效主要體現在去產能、降成本、補短板三個方面。其中,去產能主要是有效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減少社會資源浪費,提高設備利用效率,大力支撐能源總量控制、清潔低碳轉型與大氣環境治理等國家戰略;降成本主要是采取綜合措施降低企業用能成本,緩解電價交叉補貼,減輕生產經營負擔,激發企業活力與競爭力,推動經濟轉型升級、行穩致遠;補短板主要是補上部分農村及邊遠地區等民生領域的設施短板,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補上分布式發電、微電網、儲能、智慧用電等利用領域的技術短板,服務行業不斷涌現的新模式新業態。
聚焦地看,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其本身亦是從提高電力供給質量和效率的角度出發,用改革的辦法提高電力供給對用電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和靈活性,實現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躍升,推動新時代電力可持續、高質量發展。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容和舉措可能很多,有的立足于破解當前電力發展的突出矛盾和關鍵難題,以期提高電力生產力;有的著眼于構建長效機制,注重完善電力生產關系。但根源性的,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核心應是體制機制變革,既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又充分發揮政府的規劃引導、監督管制作用,實現增長協同、利用高效、市場完善、競爭充分、產品豐富、技術領先的高水平供需平衡。
在供應能力方面,傳統電源的盲目擴張不能再依靠政府的“取消、緩核、緩建”命令來制止,可考慮在政府規劃、電能交易之外建立容量市場來吸引和激勵電源投資,讓市場成為電源投資決策的決定性因素;清潔能源的棄能困境不能只依靠政治正確的“雙降”任務來突破,可考慮實行參與市場交易、集中統一調度、電力綠色證書、清潔能源配制等措施在內的政策“組合拳”,推動清潔能源實現從新興到替補、從配角到主角的轉變;煤電靈活性改造要實現從政策引導到企業自發的轉變,可考慮推廣輔助服務市場試點經驗,讓靈活性電源獲得與承擔角色相匹配的經濟收益;要提高電網投資與運行的經濟性,輸配電價的制定原則就要從簡單的準許輸配收入分配向反映并網位置、反映使用時間、反映利用效率、反映用戶類型的科學輸配電價定價方法轉變,只要價格信號強勁,暫時的設備利用低效也可以很快得到提升;但對農網改造、邊遠地區、脫貧攻堅等政策性工程,政府的支持、引導和資助必不可少,政策性交叉補貼宜逐步轉變為“明補”。
在行業管理方面,政府的基礎性作用主要體現在規劃制定和監督管控上,其中前者要求增強電力規劃的全面性、科學性與嚴肅性,加強國家規劃與省級規劃之間的銜接、分品種電源之間的協調、滾動與調整之間的規范;后者要求從法律、機構、人才、技術等方面予以突破,制定專門監管法律,加強專業監管力量,培養專職監管人才,提升專業監管技術。增強市場決定性作用的主要舉措包括鼓勵市場主體多元、放開電力價格管制,其中前者要求在繼續放開發電市場的基礎上,通過增量配電改革與售電側放開,不斷提高市場的透明度、競爭的充分度,使電力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后者是體制機制改革的核心難題,只有加快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建立統一開放、公平合理、競爭有序、監管有效的現代電力市場體系,進一步明確和完善市場交易品種和規則等核心制度,才能矯正以前過多依靠行政配置資源帶來的要素配置扭曲。
在服務產品方面,電力企業從單一的電能生產者或銷售者向綜合能源供應商轉變,既要擴大產品種類,又要提高服務水平。這就要求電力市場主體充分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先進技術,以能源互聯網、智慧能源、多能互補為方向,面向產業園區、工業企業、公共建筑、居民用戶等服務對象,開展能效診斷、用能監測、節能改造、電能替代、分布式發電等多元業務。
本文刊載于《中國電力企業管理》2018年07期,作者薛萬磊、徐楠就職于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經濟技術研究院;作者李江濤就職于國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文章來源:北極星電力網